狼王·合欢篇(1510珠 “你是我的主人?”他重复着她的话,口吻之间尽是玩味,“小姐,你认错人了。” “嗯?”她也直犯迷糊,“你不是小一?那你叫什么名字?” 伊比利斯成功噎住了,因为他的名字确实跟她的“小一”有一点点的像。 对面沉默了,她于是追问,“你怎么不说话了?你就是小一!别的小猫小狗重生都可以兑换原皮肤,为什么你变成了一朵合欢?” 好怪的说辞,他不理解,但是可以确定的是,他并不是小猫小狗,她无疑是认错了人。 伊比利斯很平淡地告诉她:“我捡到了一个圆牌项圈,是你的?” “嗯?”她反应了一会儿,“圆牌?项圈?你是说那个红绳坠着的金色名牌吗?上面还写了名字。” “嗯。”他应。 “你不是小一?”她再次确认。 “嗯。”他应。 可是他连这种话少的回应方式,都很像那只高冷的小咪! “那你还给我。”她说的理直气壮。 名牌挂在少年修长漂亮的手指上,他用指腹摩挲过其上篆刻的姓名,是很奇怪的文字,是完全不属于这里的文字。 “好啊,”他起了逗弄她的心思,“但我离你很远很远。” 她捧着那朵合欢,皱了皱眸子,“你是鬼吗?我猜你要说,让我替你完成几个心愿,你才会把名牌还给我吧?” 狼沉默一瞬,她好聪明,这正是他想说的。 “可是我明明已经把它埋在了树下,和项圈一起。”她喃着,“我要去翻翻看。” 她把合欢揣在口袋里,飞跑回家,拎起侍弄花草的小铲子,就朝庭外烂漫张扬的合欢跑去。 她没怎么干过重活,拿小铲子转圈挖了半天,累的腰酸背痛,灰头土脸,还是什么也没挖到。 小一,和项圈一起……消失不见了。 难过。 依稀,凭借直觉,她觉得这朵合欢就是小一给她的传信,藏在花后的灵魂,也一定是小一。 她不死心,继续跟小花聊天。 “其实我很了解你,敢不敢跟我对一下口供?”她挑衅。 她主动跟他聊天,他就顽劣地欲擒故纵,“我要休息了。” 那很坏了!! “不行!!”她超霸道的,却又一秒软下了调子,“求你,几句就好。” 对面传来一声轻笑。 她抓住机会,第一句就是灵魂拷问:“我猜你是公的,对不对?” 对面沉默了,应当是还在无语。 “还没绝育的那种?” 对面又沉默了,只有很浅很浅的呼吸声。 “你是小动物对不对!” “你是金灿灿的眼睛对嘛!!” “你很喜欢吃rou,吃小鱼,还会自己猎小兔子!” 说的好像她真的认识他一样。 伊比利斯的大脑飞速运转,过滤着他这十五年所有的记忆,可愣是找不出一个与哪位小姐相关的碎片。 “你很冒昧。”他如是评论。 “可是,我是你的主人,我们一起贴贴,一起窝在阳光里睡懒觉,你都不记得了嘛?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冷淡?是小一你主动回来找我的啊。” 她越说越委屈,他听见她吸了吸鼻子,合欢的感应很强烈,是她用力握紧了花茎。 他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,斟酌了片刻的言语,才开口道:“你第一次就猜错了,后面又猜错了数次,用二项分布的算法来看,你猜对的概率只有零点零几。” 她一怔,半晌没有答话。 “我说我不是,那就真的不是,”他的口吻并不强硬,语调是很随性的,掺杂几分妥协的诱哄。 她就像坐过山车一样,心情七上八下,失而复得的喜悦是那般强烈,可下一秒却深深跌入失落的泥潭。 “对、对不起。” 她不说话了,他听见眼泪吧嗒吧嗒的声音。 真是个……娇弱的女孩,他想。 说话的时候,会“呜呜”,难过的时候也只会没出息地流眼泪。 狼是种很慕强的动物,而她太弱小,像只单纯无害的兔子,还是很没用的那种兔子。 伊比利斯并不是什么很有同理心的狼,他很冷血,脑袋里没装什么温柔细腻的筋,处理起事情,也都是慢慢的理性思维。 “所以你是为什么哭呢?如果是为冒犯我而难过,就想办法弥补一下吧。”狼给出了解决措施。 “不是啊,”她哭唧唧,“我只是很想念我的小一,他是最聪明最好看最乖最可爱的小猫了。” 他不理解这种感情,“你可以再养一只,养只一模一样的。” 沈佳仪被他这话气的咬牙切齿,“怎么会有一模一样的小猫!” “小姐,那或许说明你能力或者财力不够,所以办不到。”他的思维非常的S,如果办不到某件事,伊比利斯只会觉得是自己不够强大,而并不是这事到底可不可行。 她简直倒吸一口凉气,“你简直……照你这么说,你可以找到一个一模一样的你咯?上位者。” “不能。”他直言。 她冷嘁,“那是你不够强吗?” 他的逻辑很清晰,“豢养的家猫,不可以和人混为一谈。” “小一是我的朋友,是我的宝贝,他不是什么我豢养的宠物,他是我的家人!” 回应她的,只是一句很淡的:“不理解。” 他的语调始终是这般,很平淡,平淡到没什么起伏,就显得慵懒,好像对一切都很漠然,对一切也没有感情。 “因为你只是一朵小合欢,所以你不懂人的感情嘛?”她是真的好奇。 “我不是合欢,合欢只是我与你谈话的灵媒。”他道。 “为什么要跟我谈话呢,是迭代的AI吗?你似乎没有人类的感情,你是什么?” 人类的感情? 那不是累赘吗? 他有些惊异,“你是人类?” “当然,难道你不是?” 伊比利斯是个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狼,他的爱好很广泛,并不畏惧新颖的冒险。 人类,卑微且腌臜,充斥着欺骗与虚荣。 她也会是这样嘛?明明声音那么好听,渊博又有丘壑,暂时是他对女性模样最佳的构想。 她也会贪婪,也会嫉妒,也会虚荣,也会傲慢吗? 伊比利斯很好奇,这只狼起了玩弄人性的心思。 于是他回答:“是。” 沈佳仪:“……” 这是什么没有营养的对话? 问了半天,对方都不肯透露个称谓,好神秘。 她并不是什么闲人,也没有那么多的爱心陪一朵小花聊天,“好吧,你看起来很清闲,你可以再在这里蹲一蹲其他的聊天对象,我要回家吃饭了,再见。” “别……”小合欢弱弱地挽留了一句。 她便眉眼弯弯,咯咯笑了起来。 那笑好爽朗,好清甜,真的很养耳朵,伊比利斯听见她揶揄的声音,“呦,你还挺粘人的哦。” 少年的耳廓腾得烧了起来。 第、第一次有人用“粘人”……来形容他。 狼王伊比利斯略感不适,尴尬地清了清嗓子。 可是他真的感受到合欢愈发虚弱的链接,很明显,那女孩走了,且走得很干脆。 拜托,异时空的人类已经泯灭好奇心了吗? 一朵合欢会说话,他们不应该大受震撼,然后加以收藏吗? 怎么就随手丢开了?嗯?这对劲吗? 很明显,伊比利斯第一次对人类女孩玩欲擒故纵这一套,就这么水灵灵地失败了。 他也由此弄懂了一件事。 她对他没有所图,所以也就没兴趣陪他玩些欲擒故纵的把戏。 甚至要不要陪他说话,也全看这女孩的心情。 这样很不好。 这是一种完全脱离掌控的感觉,甚至一种被掌控的惶恐。 伊比利斯如果想要一只会说话会唱歌的可爱夜莺,应该是把鸟儿关在笼子里,挂在他跟前才对。 “吾妻之美我者,私我也;妾之美我者,畏我也;客之美我者,欲有求于我也。” 几日后,一朵合欢掉落在她的书页上,被她轻轻抚开。 于是入朝见威王,曰:“臣诚知不如徐公美。臣之妻私臣,臣之妾畏臣,臣之客欲有求于臣,皆以美于徐公。今齐地方千里,百二十城,宫妇左右莫不私王,朝廷之臣莫不畏王,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:由此观之,王之蔽甚矣。” 小合欢便笑了,“你们人类的君主,喜欢听这样的话?” 那是嘲笑的意味,漫不经心地跟她扯些有的没的。 她现在已经习惯这朵偶尔强行搭讪的合欢了,心情好的时候,也会同他说上两句。 “听你的口吻,你是个独裁者咯?”她打趣。 合欢那边就不说话了。 无他,好似女孩总能从只言片语,甚至他稍变的语气,猜出很多关于他的真相,就如同真的很熟悉他一样。 无端让他有种敌在暗,我在明的不安感。 她说:“后来就不喜欢了,因为君主专制强化,中央集权也强化,即使坐上那些位置的是写飞禽走兽,平民心中还是会习惯性地神化他们,这是思想的奴役,轻易打不开的枷锁。” “你不觉得这也很好吗?”合欢问她。 她弯了弯嘴角,“看来你是既得利益者啊,小合欢,你的身份好像并不一般。” 合欢闻言又被她给逗笑了,“那么同样,你看起来是被压榨的一方,小姐。” 她觉得很有意思,不禁轻笑道:“目前我还没有这种感觉,如果国泰民安,富饶强大,很多平民就不会想着争权夺利了,不过小合欢,我现在并没有太多的接触社会,只不过是个活在象牙塔里的学生,我只能看见这个世界很浅很浅的东西。” 他觉得很惊诧,“你不渴慕权势么?” “不呀,我现在就很好,以后也只想这样平凡且安稳。” 他便笑了,“可是往后你遇上坏人怎么办?没有权势,你可能无法自保。” “这个概率应该很小吧?”她思索,“那可能就只能等死了,或者我逃跑,毕竟世界那么大。” “你很特别。”他说。 “嗯?”她疑惑,“怎么?” “特别好欺负的样子。”他如实答道。 沈佳仪:“……” “或许你应该回答,就算自己不想夺权,也可以找个靠山,或者嫁个有权有势的丈夫。” 她笑,“或许吧,但我还是喜欢依仗自己,旁人的保护肯定是有代价的,我不喜欢被管束。” 伊比利斯觉得,她一方面看待世界很理性,可另一方面,他觉得她太平庸太懦弱,毫无野心,平凡地像路边的石子与小草。 可是很快,安静聆听的伊比利斯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。 高一文理分科,她的学校是全市顶级,甚至在省内都排的上号的那种学府。 沈佳仪文科考了全年级第四,虽然理科的成绩只有一百三十多名,但她还是果断地选择了理科。 亲朋好友有人劝她学文科,以后考公做个清闲安稳的小公务员。 老师也劝她可以选择自己更擅长的,毕竟理科很卷很卷。 但是她还是坚定的选了理科。 “小合欢,你说呢?”她很少见地主动来找小花说话。 “你的人生很长,应该不止眼前的这几年。”狼王说。 “嗯嗯,”她支着下巴,“我也是这样想的,我准备选理科,然后学高深的数学,读大学的时候选择算法或者量化,这样往后我可以进大企业做技术,也可以去金融市场上做风投。” “你说过,你不擅长这个,如果你选择另一个,你这三年会好过很多。”伊比利斯说。 “我只是暂时不擅长罢了,”她底气十足,“没有什么东西是我学不会的,等着瞧吧。” 合欢笑得花枝乱颤。 “而且做公务员的话,进了官场,我没有后台,也没有关系,前路会更难。” 她看得着实很清,而且逻辑分明,早已坚定地选好了自己的路。 合欢说:“我记得你说过,你们国家是选贤举能的。” 她便打趣地笑了起来,“当然了,但是都是能才的话,肯定轮不到我这种什么关系都没有的,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,我又不是小孩子了。” 合欢又说:“那么多人劝你走另外一条路,即使和他们多人对立,你也还是要这样选吗?” “当然,”她不假思索,“这是我的人生,我就要选我喜欢的东西,选我认为对的道路。” 伊比利斯便笑了,“你很洒脱,或许你现在还小。” “喂——”她皱了皱眸子,“你怎么老气横秋的?听你的声音,你也还是个小孩呢。”